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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21 02:11:02浏览量:
连云港某建材销售公司与某建材科技公司系合作伙伴关系,双方签订了镍矿砂供货合同,合同存续期内,连云港某建材销售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时供货,但某建材科技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四百余万元货款。连云港某建材销售公司多次讨要未果,无奈诉至连云区人民法院。
近日,连云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连云港某建材销售公司将一面书写“助力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发展”的锦旗郑重送到连云区人民法院张晓敏法官的手中,并代表企业对张法官表示感谢。
通过庭前阅卷及沟通■◆,调解过程中,张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对合同总价款■■、未付款项争议不大■★,双方争议焦点主要在于某建材科技公司未能及时付款,考虑到某建材科技公司困难的现状后★★◆★◆,张法官快速联系双方进行调解★◆◆■■,组织双方多次对付款金额及期限进行磋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双方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中秋节前夕★■★◆■,连云港某建材销售公司收到全部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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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企案件办理中,连云区人民法院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坚持调解优先■★,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效果和护航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机统一。